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武汉举办
论坛开幕式现场 摄影 江发权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7月6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本次论坛以“新时代法学‘三大体系’的历史定位” 为主题,专题研讨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的理论构建,并就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探讨。中外法学专家学者共一百八十多人出席开幕式。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尹汉宁致辞,他认为学术体系是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基础和前提,用发展的眼光和尺度去推进和评判当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课题和科研成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认为,推进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研究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三大体系”的重要课题,应致力于法律、法治、法理一体化研究。他希望理论界、实务界共同回答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构建的若干重大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等出席会议并致辞。
主题报告阶段的议程由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主持,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的报告讲述了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对人类发展的杰出贡献和当代价值。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汪习根教授从全球人权治理的六个方面来推进人权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徐汉明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并在主题报告中明确回答社会治理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爱尔兰前检察署署长詹姆斯•汉密尔顿,国际检察官联合会(IAP)参议院副主席江乐士分别从国际视角切入,分析了检察官在维护法治中的作用,研究了网络犯罪及其受害者,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法。《法学评论》杂志社主编、长江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认为法学工作者要注重研究和解决中国社会中的现实与重要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构建必须要求和遵循原则。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论述了乡村社会治理中智慧治理的内容、原则以及治理特点。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概述了海南自贸港立法背景以及立法构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云良教授的报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之构建为题,强调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新型的交叉学科,要面向社会,关注现实,富有特色。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部副主任封丽霞教授的报告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为线索,求证了新中国法治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文 江发权 邓昶怡 余华 编辑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