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强调充分发挥监察制度的强大效能
6月28日,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为省委党校春季第二期主体班学员作辅导报告。
王立山指出,制定和实施监察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标志,是具有世界影响的重大创制之举,对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决定性胜利,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反腐败斗争更加有力有效。
王立山强调,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监督向乡镇(街道)、部门、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高校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湖北日报记者杨宏斌、通讯员覃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