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建立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5月23日,咸宁市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介暨集中签约活动举行,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全新解决方案。
据了解,这种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约定,当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发生逾期风险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市区政府按40%、30%、20%和10%的比例分担风险。与以前相比,各方利益关联更紧密,且风险分散。
当日,咸宁市政府、省再担保集团与湖北银行、咸宁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湖北省政银担合作框架协议》;省再担保集团和咸宁市担保集团分别与湖北银行等签订《比例分险再担保业务三方合作协议》;3家企业同金融机构、咸宁市担保集团签订了风险分担贷款协议,贷款金额共计1200万元。
咸宁市政府负责人称,将持续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投入,建立与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相适应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张宇、陶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