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处理16个“剪刀手”案例
“县水利局干部丁某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部分字句照抄照搬……”4月26日,鹤峰县委三个巡察组向第五轮被巡察单位进行问题反馈,一批相关人员红脸出汗、如坐针毡。
“县工商局支部副书记刘某两次‘支部主题党日’发言稿内容几乎完全一致……”“有的党员干部公然抄袭网上文章,直接复制粘贴,就当个‘剪刀手’,连错别字都不修正。”该县巡察办一针见血指出问题。
鹤峰县委先后对县水利局、工商局等涉及机构改革的9个单位展开常规巡察。围绕学风会风文风,深入查找形式主义的新变种、新表现,特别是在述职述廉、心得体会、文稿公函等材料照抄照转等问题上精准“画像”。
巡察发现,“述职述廉报告、中心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课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各类文稿材料照抄照搬“剪刀手”问题达16个,被巡察单位不仅被要求立行立改,还要举一反三,从制度上完善,对同类问题进行深层次整改。
目前,该县已对5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工作约谈。(湖北日报记者刘畅、通讯员包自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