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9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
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江发权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4月30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明、湖北省税务局副局长杨旭春、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进行发布并作解读。
湖北省2019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其中减税583亿元、降费154亿元。具体举措有:一是全面落实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及两项教育费附加相应减征。二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三是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法。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四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现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对困难企业提高稳岗和培训补贴力度。五是降低涉企收费负担。已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2019年1月1日起按50%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对新进规、培育库内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80%调整执行;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将货运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下调至现行税额一半征收。
湖北省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操作办法,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抓出实效;严格依法治税治费,决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收“过头税”、集中清欠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防止“堤内损失堤外补”、出现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增加的问题,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宣传方式,打通信息“堵点”,扫清信息“盲区”,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咨询、服务、培训体系;全程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紧密跟踪各地财政运行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强统筹,盘活存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文 江发权 孟雨秋 朱彦 陈庆卿 编辑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