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四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2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公布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黄梅县凭借黄梅戏的传统优势入围。此前,该县已三度获得这项称号,分别是2008—2010年度、2011―2013年度、2014—2016年度。
黄梅文化底蕴深厚,是全国五大剧种之一黄梅戏的发源地、驰名中外的佛教禅宗圣地,有“挑花之乡”“武术之乡”“楹联之乡”“诗词之乡”等称号。黄梅戏又名采茶调、采子、黄梅调等,几百年来流传于湖北、安徽、江西等省的周边地区,入选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如今,黄梅县拥有黄梅戏专业剧团1个,业余剧团41个,演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县委、县政府每3年举办一届黄梅戏艺术节,“戏迷”“票友”活动经年不断。“爱唱戏的拣个场子就表演,爱看戏的听到琴声围拢来。”黄梅县文新广局负责人介绍,黄梅戏受众占该县常住人口总数的98%以上。
近年来,黄梅县创作、改编、打造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剧目,拍摄了25集古装电视剧《黄梅戏宗师传奇》、全国第一部佛教黄梅戏电影《传灯》,《离巢凤》《奴才大青天》《传灯》《天上掉下爹》等多部黄梅戏舞台剧获全国全省艺术节大奖、“五个一工程奖”“屈原奖”等60多项奖励。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设立的一个群众文化品牌项目,指拥有某一鲜明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主要指乡镇(街道),也包括部分县(县级市、区),命名周期为3年。(湖北日报记者柯利华、通讯员吴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