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界水域河道采砂将启动联管联控
原标题:破解省际市际等敏感水域监管难 交界水域河道采砂将启动联管联控
2019年是湖北省河道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关键年,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1月28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河道采砂管理涉及‘人、船、砂’诸要素和‘采、运、销’多环节,整治非法采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徐少军介绍,针对河道非法采砂整治目前遇到的问题和难题,2019年湖北省将重点抓好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监管、交界水域联管联控等工作。
实施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监管。在对采砂船舶全面摸排登记和科学设置集中停靠点的基础上,全年对所有采砂船进行集中停放监管,并按照“禁增量、减存量”原则,进一步综合整治。
全面启动交界水域联合值守。省际、市际、县际等交界河段和一些敏感水域是河道采砂监管难点,“三无”采砂船时常躲避在交界水域,与执法人员打游击。2019年将强化交界河段水域联合执法,启动交界水域联合值守联管联控,年底前建成联合驻守点并规范运行。
严格采砂许可及现场监管。杜绝未批先采、无证开采,实现动态监管,加强禁采区、禁采期执法打击,建立采砂业主诚信制度,依法科学编制采砂规划,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修订。在可采区、禁采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和非法采砂易发多发等重点水域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动态管控。
加强对运输、购销环节的监管,开展砂石合法来源检查。严格依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装运没有合法来源凭证河道砂石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押违法运砂船舶(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和所运砂石,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收购、销售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砂石,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徐少军表示,2019年河道采砂管理将充分发挥各地专项战役指挥部和河湖长制度平台的作用,强化部门、区域合作,合力攻坚,不胜不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徐典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