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出炉
原标题: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出炉 武汉开发区排序全国第四
1月18日,国家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2018年520家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湖北省多家国家级开发区榜上有名,其中,武汉开发区综合排序全国第四,中西部第一。
在全国410家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武汉开发区综合排序仅次于广东福田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全国第62位,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131位,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全国第147位,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序第153位,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序第185位。在全国110家“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序第15名,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第31位,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第39位、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序48位。
评价结果显示,从地域看,东部地区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9670.75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833.43万元/公顷。中部地区开发区该两项指标分别为6681.84万元/公顷、465.68万元/公顷。从管理类型看,经济型开发区和高新类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分别为7310.39万元/公顷、10478.41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分别为570.30万元/公顷、899.83万元/公顷。从评价类型看,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分别为7475.24万元/公顷、693.84万元/公顷;产城融合型开发区该两项指标则分别为13211.90万元/公顷、646.31万元/公顷。
从单项指标看,在全国246个经济类开发区中有工业主导型184个,武汉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排名第二,中部第一;在全国152个高新类开发区中有产城融合型48个,东湖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排名第八,中部第三。
在全国410家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武汉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2557.16万元/公顷,排名第11位,中部第一;在110家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东湖高新区综合地均税收达863.15万元/公顷,排名第10位。
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赵霞表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质量。国家级开发区要通过对内挖潜、整治闲散土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等方式,创造产业特色鲜明、生产高效集约、生活宜居适度的产业园区。同时,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提高开发区土地的利用效率。(湖北日报记者唐晓安、通讯员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