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不动产抵押登记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庞新玉):1月16日,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19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咸宁市“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事项”等有关情况。
据悉,依托咸宁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中心技术,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咸宁市建立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互联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8年底,咸宁市在湖北省率先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据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石健介绍,该制度改革后,真正做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打通便民利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金融机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可简化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企业和群众不需在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来回填报申请、递交材料,办理抵押登记;可缩短时限,不动产抵押(含预抵押)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内便可办结;可减少费用,银行不动产抵押代理点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后,一年可为群众节约中介代办费数百万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时,群众无需再提供纸质还款证明,5分钟内即可办结。
目前,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被授予“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代办点,成为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明首批用户,办理抵押“不见面”业务。根据合作协议,待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将对咸宁市所有商业银行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