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区初步形成227项制度创新成果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庞新玉):1月9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北自贸区)对外发布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截至2018年底,湖北自贸区初步形成22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位居前列,仅次于辽宁(238项),多于四川(223项)、河南(190项)、陕西(118项)、浙江(59项)、重庆(47项);其中,湖北自贸区在省内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已有57项,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名列前茅,多于辽宁(45项)、四川(35项)、重庆(21项)、陕西(18项)以及河南和浙江。
湖北省商务厅副厅长胡中海介绍,2018年4月,湖北自贸区第一批21项制度创新成果得到较好推广应用。其中,“先出区后报关”、“先放行后改单”和“国地税一窗通办”3项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无申请退税”获国务院办公厅的肯定和通报表扬,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简报》宣传推广。
据了解,此次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经过了“成果筛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开展评估”“审批发布”等反复筛选、磋商和评估,最终形成拟推出的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共36项,包括17条拟在省内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和19个实践案例。
从数量看,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比第一批多15项。这说明,湖北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把制度创新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
从来源看,三个片区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合计贡献了30项创新成果,其中,武汉片区13项,宜昌片区10项,襄阳片区7项。这说明,三个片区发挥了自贸试验区建设责任主体作用,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内容看,第二批成果涉及5个领域。其中,“放管服”领域成果9项,投资管理5项,贸易便利化6项,金融服务创新11项,创新驱动发展5项。创新成果从初期的“放管服”改革和贸易便利化扩展到金融、投资和创新驱动等更多领域,这说明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开始注重自身战略定位、开展特色探索。
从成效看,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增强了市场主体获得感,体现了湖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
科技金融创新成为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的亮点。挂牌一年多来,湖北自贸区形成一批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特色的金融服务创新成果。在本次推出的36项成果中,金融服务创新成果11项,财税金融大类的成果总数达到16项,涵盖银行、融资租赁等多种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