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两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食盐消费环境,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局部署专项行动。
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局要求,针对节日特点,监管重点要放在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食盐集散地等重点区域,食盐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重点单位,腌熏制食品加工者、用盐量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体用餐和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农村小批发部、小作坊、小商场、小超市、小食杂店、农家乐等重点环节。
湖北省将加大专项抽检力度,重点检查食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查清食盐“进、销、用、存”基本情况,做到账票相符、账实相符。强化采购、销售、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其食盐来源可溯、质量可靠,防范次品盐、化工副产品等流入市场。
对监督检查、专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盐以及生产、销售或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