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强调 为民企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12月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工商联共同召开民营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座谈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听取民营企业家建议,并对湖北省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李静指出,湖北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法律法规,转变司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静强调,对民营企业要坚持依法保护、全面保护、平等保护,既要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等有形资产,也要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审理执行好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要从严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敲诈勒索、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不受侵害,为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支持。要加强和民营企业的沟通,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有关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形成共同化解民营企业纠纷的整体合力。(湖北日报记者邓伟、通讯员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