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改革开放40年湖北农村水利工作回顾
图为:“华夏第一渠”白起渠(长渠)仍滋润良田30万亩,2018年8月成功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近年来,湖北省农村水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富美这一主攻方向,全面激活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动力,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和水生态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湖北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节约利用能力,农村水利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
图为:宜昌市夷陵区东风渠灌区普溪河新旧渡槽如“玉带长龙”,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农田水利建设发力 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湖北省成为遭受洪旱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之前,湖北省农田水利因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农田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偏低,80%以上的农田只能“靠天吃饭”“望天而收”。
为解决这一难题,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夯实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各地坚持高位推进、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持之以恒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针对历年来水旱灾难暴露出的水利基础薄弱环节,湖北省委、省政府持续开展了以灾后重建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大建设,通过安排财政预算、整合涉农资金、运用地方债券、引导社会投入等途径,列入国家172个重大节水供水项目的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大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新建水源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相继建成。“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年均完成投资近400亿元,完成土石方近11亿立方米、投放机械700多万台套,水利基础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经过40年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农田水利大修复、大补充、大完善、大建设,湖北省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湖北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667.24万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以占全国2.55%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3.99%的粮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不可估量的突出贡献。
图为:湖北省新增的12个重点泵站之一——沙洋县马良泵站建设现场。
灌排设施提质增效 农田灌排体系初步形成
为适应农业产业结构由单一粮食经济向农林牧渔全面发展转变,农业布局结构由小而全向板块经济、规模经济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由工农分割向产业化、一体化转变的新形势,农村水利抓抢国家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大中型骨干为主、小微为辅,灌排自如的农田灌溉、排涝体系。
大中型灌区建设长足发展。紧紧围绕服务现代农业、服务生态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加强大中型灌区继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尤其是2000年以来,湖北省112处大中型灌区纳入国家计划实施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灌区骨干工程建设投资规模过百亿元,改造配套骨干渠系建筑物1.4万余处(座),整治骨干渠道1.3万余公里,新增、改善、恢复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以上。“十三五”以来,湖北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大力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面积超过110多万亩,为农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大中型排涝泵站成效显著。积极发展电力排灌泵站升级改造,湖北省已累计改造大型泵站85处、389座、2638台套、总装机81.73万千瓦,改善灌溉面积482万亩、排涝面积2415万亩。更新改造后的泵站,不仅提高了安全运行的可靠性,而且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安全运行率均达到90%以上,农田防洪标准由原来的3年至5年一遇提高到十年一遇以上。
小农水工程效益明显。针对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微小分散和多龙治水、标准偏低、重数量不重质量等问题,2010年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投入政策和建管机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湖北省委决定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湖北省共整治塘堰20万口以上,掀起了“挖万塘、兴水利”热潮,并带动了农村塘堰及其他小型水利设施的整治与建设。近年来,湖北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先后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年度项目近850个,投入资金超150亿元,呈现了农业县市项目全覆盖、“五小”水利齐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从偏重出工人数、搞人海战术向量力适度、注重实效转变;从注重完成土石方数量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抗灾减灾能力转变;从片面追求完成工程数量、增加灌溉面积向注重内涵挖潜、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工程质量转变。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得到有效解决。
图为: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节水灌溉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推进农村水利治理现代化
做好“加”“减”“乘”“除”法,将全面深化农村水利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力推进农村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简政放权,为农村水利工程做“减法”。在规范建设程序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将100万亩以下大型灌区的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监管、招投标、验收,小农水项目县的方案审批、验收,中型灌区初步设计审批、验收等权限下放到市州林区,进一步简化了项目前期程序,缩短了周期,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充分调动了市州水利局监管积极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创新投入,为农村水利做“加法”。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010年,湖北省政府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对个人、农民用水者合作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筹资金实施塘堰扩挖、渠道硬化、兴建或承包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给予一定的补助。在增加省级财政的同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农村水利工程项目试点,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激发了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了各方协同发力。另外,还出台《湖北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市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充分调动了社会参与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的积极性。
盘活资产,为农村水利做“乘法”。为有效破解农村水利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难题,湖北省将赋权于民、明权于法、还权于市场摆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2012年湖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四个一”目标,一个工程有一份管护档案、一个管护主体、一份管护协议、一套管护机制。按照“四个一”目标,各地积极探索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护运行机制改革,省级选取江陵县、夷陵区、孝昌县、通城县和仙桃市等5个县市区为改革试点,通过改革,已初步形成了自建自管、受益户共管、参与式管理、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管理和政府以钱养事等较为成熟的建后管护模式。经过三年的改革攻坚,湖北省132.86万处小型水利工程明确了工程产权,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保姆”“管家”和“护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走上了良性运行轨道。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农业用水做“除法”。为解决农业用水大水漫灌、水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湖北省积极转变治水思路,从单一的工程措施节水向综合性节水转变,湖北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地大力开展田间水利计量设施建设,启动了农业初始水权分配工作,出台了政府指导价,部分县市初步建立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用水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注入绿色生态理念水利工程成亮丽风景
将绿色、可持续作为农业用水、节水的重要抓手,着眼于既要解决大排大灌问题,又解决田间工程问题;既满足粮食生产用水要求,又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用水需求;既满足水量的供应,又注重水质的提升。把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既注重渠道、泵站工程实体自身的生态要素,又科学统筹工程在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的水生态修复和服务绿色发展功能。
用绿色理念引领工程建设。在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首先将生态、绿色、环保理念贯穿始终,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将其作为湖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条件,确保工程是生态的、绿色的、可持续的。借力河湖长制,在渠道、塘堰推广实施河湖长制,农田灌溉渠道和小型水源有了“管家婆”和“掌门人”,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水生态、水污染、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灌区、泵站生态环境发生了可喜变化。
服务城镇绿色发展。积极发挥工程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水生态修复和服务绿色发展功能,支持襄阳引丹、三道河灌区启动“百里生态丹渠”“绿满长渠”建设,将文化元素、地理特征和现代理念融入其中,建成了绿色生态旅游长廊;仙桃泽口、潜江兴隆等灌区,将城镇需要与园林建设相结合,提升了城市品味和居民生活品质,成为城镇化建设中的源头活水和绿色廊道。2018年襄阳长渠(白起渠)被成功申报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成为湖北省首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一大批农村水利工程成为美丽湖北建设中一道美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