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报1—10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纪甜一 摄)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庞新玉 通讯员 卢志广 纪甜一):11月9日上午,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1月—10月咸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月—10月,咸宁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员干部5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个,处理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先后推出23期媒体问政,曝光问题31个,问责153人,受理督办问题线索2778条,解决问题2452个;受理信访举报1287件,处分党员干部1262人,查处县处级干部47人,依法留置62人,重点查处咸宁市强戒所原所长金世勇、咸宁市房产局原局长李勤才、咸宁市客管处原处长胡斌、通城县政协原副主席肖定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03人次;以“大数据”为手段护航精准脱贫,共开展22轮督导检查,比对发现问题线索25955条,已全部核查完毕,查实4841条,查实率18.65%,完成查否问题复核14749条,复核率69.91%;深入落实“十进十建”要求,扎实开展第19个宣教月活动,先后在各乡镇、村(社区)放映红色廉政电影3000余场,送廉政图书2.5万余册,开展廉政文艺汇演260余场;完成15家单位和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巡察任务、17家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任务,发现面上问题595个,移交问题线索93条、专项报告60个,整改销号问题376个,清收、清退资金1.654亿元,追责问责530人;咸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咸宁高新区纪工委共立案47件。
新闻发布会还对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