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者委员会:网购活动优惠多 擦亮双眼防“陷阱”
一年一度的网购狂欢季“双11”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开始预售商品等促销活动,大量优惠活动铺天盖地的袭来,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摩拳擦掌”制定年度“剁手”计划。伴随着网购消费数量的增长,每年此时一些如虚假打折、虚假信用评价、货不对板、质量低劣、不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等违法行为也随之骤增,不少消费者由于缺乏警惕,落入消费“陷阱”。11月6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8年10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消费的各种优惠和促销活动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消费,冷静参与。
针对“双11”网购,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出了7点建议:
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商家。一是要选择规模大、信誉高、资质齐全的购物平台及网上店铺;二是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三是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
提醒消费者不要冲动消费。一是要把生活需求放在首位;二是面对各种打折、促销活动时,多一份理性和耐心;切勿从众消费,若是紧紧因为便宜而买一件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也只是增加一件摆放物,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提醒消费者熟悉活动规则。“双11”期间,商家的各类活动各不相同,而且规则也是一家一个样,消费者在参加活动购物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活动的规则,然后制定购物计划,切勿落入一些商家的活动“套路”,多花冤枉钱。
要关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消费者在“双11”期间,购物前要货比三家,一是除了要对比价格外还需要对比商品的质量,仔细查看各类参数和说明;二是要与商家约定好运费、快递服务、退换货方法等细节;三是在收到商品时要及时查验,如若出现问题与商家及时联系。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消费者应选择正确的网上支付方式。在网上购物后,最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货款的支付,切勿私下与卖家进行交易,不要轻信商家说的直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理由。
另外,购物后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和消费记录。消费者在“双11”期间,要谨记购物后向商家主动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做好截屏保存,防止后期权益受到侵害后,有据可查。
消费者在“双11”期间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服务等,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者电商平台进行联系协调,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网武汉郭婷婷 夏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