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境物品11月1日起享降税利好
原标题:个人进境物品今日起享降税利好 贵重首饰、高档手表税率下降10%
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高档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10月31日从武汉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8年第140号公告,湖北省将同步调整关税政策,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减税利好。
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三档:第一档税率为15%(为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总税率),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
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最大;运动用品、纺织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同时,新增药品类目,税率为15%,其中抗癌药品税率按3%(抗癌药品不涉及消费税,增值税为3%,关税为零)征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便民惠民意愿。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算了笔账:如目前邮递进境较多的德国双立人炊具,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第二档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
该负责人表示,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举措。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税率,涵盖食品、服装鞋帽、家具用品、日杂百货、文体娱乐、家用电子、日化用品、医药健康等8类日用消费品,共涉及1449个税目,占到《进出口税则》中消费品税目总数的七成,1449个消费品税目的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湖北日报记者刘天纵、通讯员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