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绘生态贡乡美丽画卷——生态文明建设的宣恩实践
10月12日,宣恩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步目标。”面对喜讯,宣恩县县委负责人说。
宣恩历史上因盛产贡品被称为“贡乡”。近年来,宣恩县秉承“生态立县”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国最美山区县城”为奋斗目标,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幅“仙山贡水·浪漫宣恩”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压实责任 夯实生态基础
“加油、一二,加油、一二……”2018年夏天,宣恩县清澈见底的贡水河上,呐喊声此起彼伏。2018中国(宣恩)内陆河水上运动会暨武陵山区龙舟争霸赛开幕,2100名参赛选手在贡水河上击水竞技,数万游客涌进宣恩游玩。
已举办10年的内陆河水运会,与历届宣恩县委、县政府治河分不开。“上世纪90年代,河道里垃圾漂浮,根本下不了河。现在河道进行清淤、污水治理,两岸绿化、
美化、亮化,河变美了。”县城居民熊女士亲历了贡水河的变化。
贡水河的改变是宣恩县生态保护的一个缩影。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宣恩县先后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等30余份文件,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治理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县直部门、乡镇、村(居),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首问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加强生态环保的关联审计,压实生态环保终身负责制。
近两年,宣恩县建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1座,人工湿地19个,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正在建设;拆除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4.943万平方米;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置县级河长27人,乡、村级河长和河道保洁员实现全覆盖。
真抓实干见成效。2018年1月至9月,宣恩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9%;宣恩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2.44%、林木绿化率达到75.9%;宣恩县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绿色发展 揽回国字号招牌
“八山一水一分田”是宣恩的真实写照,绿色是底色,生态是资源。如何让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各行各业?
金秋十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进高罗镇板寮村,青瓦白墙,飞檐翘角,青山为屏,绿水相伴,如画的风景吸引了一拨又一拨游客。该村统一规划,打造特色民居,整治环境,这个百年前的“巴盐古道”驿站重焕青春,被评为“全国首批美丽乡村”。
近年来,宣恩县以“全国美丽乡村示范县”为目标,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55个省级生态村。一个村就是一个景点,一个镇就是一个景区,乡村休闲游蓬勃发展。
在农业发展方面,宣恩走绿色、有机、富硒之路,以伍家台贡茶、贡水白柚为主导的特色农业基地达到82万亩,有机认证基地2.15万亩,率先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并揽回“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国家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国字号招牌。在绿色工业方面,“一区三园”工业发展平台叫停全部矿产项目,重点打造循环经济、绿色健康经济产业发展体系。在旅游产业方面,按照“仙山贡水·浪漫宣恩”的旅游形象定位,全力推进A级景区集群建设,宣恩县旅游接待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增幅排在恩施州前列。
严格执法 巩固生态成果
“佛恩佳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超标,请立即督促改正。”2018年5月2日,宣恩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环境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拟处罚款10万元。
宣恩以环保高压态势倒逼市场主体转型升级,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坚守发展担当,严把项目建设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政策和选址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坚守产业定位,坚决堵住非生态产业进驻宣恩,清理现存污染源企业。”宣恩县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宣恩严管、严控、严惩,近三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28件,实施行政处罚25件。2016年和2017年中央、湖北省环保督察交办宣恩县的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林晶 通讯员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