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动生态补偿脱贫领域专项治理 问责一批腐败和作风方面典型案件
10月15日从湖北省林业厅获悉,湖北省启动深化生态补偿脱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排查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等工作中“两个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查处不及时的重点问题,在年底处理问责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重点查找和纠正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对生态补偿脱贫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执行生态补偿政策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在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实施主体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退耕还林要求的对象纳入实施范围等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领导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领取补偿资金,违规将集体所有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等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生态补偿脱贫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对群众反映、自查检查、上级交办的相关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不按时反馈结果,甚至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案谋私,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查处不及时问题,也都在查处之列。
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结束。2018年12月前,集中开展问题排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问题线索移送、法纪集中宣传等行动,处理问责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件。2019年和2020年,加大问题发现处理力度,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确保生态补偿脱贫顺利推进。(湖北日报记者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