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十堰建立健全用人“负面清单”
图为:9月5日,由十堰市群众艺术馆承办的廉政“情景党课”走进该市党校课堂,用文艺节目形式生动诠释党纪法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汉泽 摄)
“监督无处不在,对待组织必须忠诚。”“我一定认真反思,下不为例。”9月7日,十堰市两名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因个人事项报告填报不实,收到组织下达的《诫勉通知书》,暂缓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近年来,十堰市聚焦关键时、关键处、关键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考核评价“负面清单”,积极构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从严管理的长效机制,激发干部致力“出活”、防止“出事”、担当作为。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十堰市制定出台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关键环节,从“家庭美德缺失、参赌涉赌、搞迷信活动”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从超职数整治到干部档案专审,设置29条“不得”情形。在选任过程中,只要发现所涉及干部的某条负面信息在列,即时“熔断”选任链;发现涉嫌违规违纪的,依照相关党纪法规严处,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2018年以来,十堰市共对13批次、135名干部进行“会诊”,有11名干部被中止任用程序。(湖北日报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刘益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