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社厅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
“现在开庭!……”
7月下旬,一起原告不服武汉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及湖北省人社厅行政复议决定诉讼案件,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湖北省人社厅组织部分直接服务群众或者行政行为较为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单位参加了庭审旁听。
庭审中,原告对工伤认定决定提出了其与第三人不具有劳动关系、第三人不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其未收到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工伤认定决定的事实及证据不充分等质疑。对湖北省人社厅行政复议行为相应也提出了质疑。结合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情况,武汉市人社局和湖北省人社厅分别对原告有关质疑当庭进行了回应与辩驳,提出证据证实行政行为合法性。第三人也就有关事实向法庭陈述了意见、提出了证据。
通过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对作出工伤认定原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行为进行了全面的体检与严格的审视,体现了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
湖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局)、总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伤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的十余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通过了解庭审过程,大家对作出行政行为事实调查、程序规范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感触,更加体会到行政行为中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结合行政应诉案件,广泛开展庭审旁听活动是湖北省人社政策法规落实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夯实人社政策法规落实的人员队伍基础和法治思维基础,营造人社法治文化氛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玉麟 通讯员 谭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