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出台实施办法——“组合拳”打造最佳法律服务环境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卉、通讯员林卓、实习生祖木热)7月10日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出台《打造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最佳法律服务环境的实施办法》,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参与国家和湖北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在服务长江经济带方面,参与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工作组;在服务自贸区建设方面,组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律师顾问团,遴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才供有关部门和企业选择使用,引导仲裁机构服务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企业发展。
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在湖北省各级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对企业投资融资、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生产经营决定及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创新发展。制定《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尽职调查规范》,遴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扶持针对进出口检验检疫企业的食品安全鉴定、电子商务企业的电子数据鉴定、物流联运企业的交通事故鉴定、金融经贸活动的文书鉴定等高水平高资质司法鉴定机构加快发展。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在武汉、襄阳、宜昌建立高度专业化、深度研究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服务团队,落实律师领军人才、涉外律师、青年律师的培养计划,提升律师服务企业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