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以环境公益诉讼方式将“三无”船赖强制拖走
原标题:“三无”船赖在中华鲟保护区22天 宜昌以环境公益诉讼方式将其强制拖走
宜昌市西坝江段的中华鲟保护区核心区内,一艘“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肆意停靠,利用执法模糊空白耍赖。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首次以环境公益诉讼方式,经过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将其强制拖离,消除重大隐患。
5月31日,西陵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西坝大江边停有一艘“三无”船只,位于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该区域是中华鲟洄游、产卵的重要区域,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人进入。
经查,该船是个体户胡某从某药企购入。胡某提出,拖走该船需补偿损失100万元。检察院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发现,要强制执法拖走该船并不容易:该船没有登记,无法执行报废手续。船只原本是药企的取水平台,没有安装动力,依据《内河交通安全条例》实施强制拖离的执法依据不充分。
检方分别与西陵区政府办、区委督查室等单位沟通情况,西陵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件处理。6月7日,西陵区检察院向三峡海事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涉案船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置。
据介绍,《检察建议书》是行政诉讼前发出文书,如果不执行,将正式提起诉讼。6月22日上午,西陵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三无”船只依法强制拖离。这是西陵区检察院响应省检察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号召,所办理的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湖北日报 记者张乐克、通讯员张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