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支持有条件小区加装电梯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看着碍眼,住着难受。6月29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范围内将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剑指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配套不全、设施破旧、缺乏管理等“老旧小区病”,各市州可选择10-20个小区开展试点示范,原则上1年内完成改造。
改造对象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且短期内无法纳入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这些小区普遍存在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脏乱差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改造将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先实施供水、供电、供气、弱电、道路、消防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以及环境整治等问题。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增建文体设施、扩充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等,对小区的建筑物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同步考虑加装电梯、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等。
根据计划,2018年7月底前,各地将对辖区老旧小区的房屋建筑、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整治需求等开展全面排查。改造还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和居民积极性,探索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湖北省已有一些地方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个中不乏亮点。2017去年武汉有20多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并大力推动红色物业进老旧小区,2018年提出为1900个老旧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每个中心城区在3-5个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宜昌去年底成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鄂州市计划用3年时间将主城区内的40个社区、600个弃管小区全部纳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范围,计划总体投资8亿元;今年初,十堰市出台了《十堰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经验收合格后每部可获10万元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