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发布“6·18” 网络集中促销消费提醒
人民网武汉6月15日电 为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各平台(网站)经营者自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湖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网购风险。
湖北省工商局通过湖北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服务功能,广泛在电商行业内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企业自治,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加强消费维权工作。
湖北省工商提醒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选购商品下单前货比三家。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商品质量通报信息,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优惠打折商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
其次,要选择正规网站。要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大的电商平台,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如对网站或网址链接有疑问,最好登录工信部网站查验其ICP备案信息,或查询其是否有工商“红盾电子标识”。
提防“刷单炒信”。在网购时通常都会查看商家的店铺销量和好评率,但需提防不法商家通过刷单炒信蒙骗消费者。如果单纯凭高销量或好评等信息而选购,这样往往容易上当。消费者可以将网店成交量和评价内容比对后进行综合判断,既看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也着重看中、差评内容,作为参考。
购物中,不要轻信最低价宣传。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送赠品、满减、抽奖等促销宣传吸引消费者,难免让消费者动心,但有些商家会借机虚标原价或抬高商品原价后再打折,折后价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低折扣迷惑,防止价格猫腻。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签收货物前要先验货。尽量当面核验商品,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如在验货时发现没有货物或货物与描述不符等情况,可选择拒收,随后根据以上证据留存信息再与商家商讨退换货细节,以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产生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斌 殷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