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推动5万市民下乡兴业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朱哲、陈敏)6月6日,咸宁市乡村振兴战略动员暨“三乡”工程现场推进会召开。未来3年,咸宁市推动5万名市民下乡,吸引5000名能人返乡,引进500家企业兴乡。
咸宁市提出,到2020年末,要实现村村有能人回乡兴业创业,有企业共建共享,咸宁市农业产业开发、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发展快速推进,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围绕农业转型升级,该市推进“三园一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建设,使之成为承载“三乡”工程的重要平台。咸宁市建设30个高标准田园综合体。鼓励“三乡”主体经营村庄,打造一批“教授村”“电商村”“网红村”等特色村庄,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市民下乡。支持“三乡”主体以租赁空闲房屋、流转土地和开发资源等方式,发展特色民宿、旅游休闲、养老康养、农事体验。到2020年,咸宁市重点建设100个高标准美丽示范乡村,30个休闲旅游精品点和线路。
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支持“三乡”主体开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千亿工程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引导更多能人和工商资本到农村兴业。下乡回乡人员创新创业,可适用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鼓励“三乡”主体与当地农民合作改建住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三乡”工程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多方面的困难,做好土地流转、项目选择、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咸宁市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将向“三乡”工程倾斜。以县为平台,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统筹使用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资金,推进“三乡”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