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新闻发布会现场(供图 湖北省公安厅)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苏喜茹 通讯员 李宗吾 朱俊峰):6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湖北公安部门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执法工作情况,表示将采取一系列坚强有力的举措,持续高效维护长江及其沿线水域治安秩序及生态环境状况。
据介绍,湖北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统一部署,始终坚持“零容忍”,紧盯突出问题。2015年至今,湖北省排查环境污染点1万余起,共破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4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2人,涉案金额近10亿元,环境犯罪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年均增长2.4倍,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和人员,为维护长江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据介绍,2017年1月,湖北省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制,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担任湖北省河湖总警长,要求湖北省各级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作,扎实推进“碧水、蓝天、净土”行动,严打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护母亲河。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1600余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据了解,湖北省公安厅在治安总队加挂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牌子,赋予打击环境犯罪职责。黄石、宜昌、潜江等3市公安局成立专门的环保警察支队;黄冈、仙桃等2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下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黄石、宜昌的全部县市、黄冈部分县市公安局成立了环保警察(或食药侦)大队,在湖北省形成了以刑事打击倒逼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势。
湖北省公安厅会同环保、农业、交通等部门,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连续2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长江、汉江干线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工作。2016年以来,湖北公安累计投入警力6.3万余人次、船艇210艘次,参与执法巡逻1600余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7000余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发现整改环境问题1.2万个,整治取缔非法码头1103个,确保湖北省江河湖泊沿线秩序稳定。
湖北省公安厅密集派出督办组,分赴沿江市州指导督办,推动湖北省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侦办。各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鄂州熊斌等人非法填埋处置有毒废土案、宜昌周成光非法排污污染长江案等公安部督办的大要案件20起。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干永平表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湖北公安机关将坚定铁腕治江的决心,坚决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决捍卫法律底线和生态红线,坚决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创造良好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