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意见:明确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戴小巍、余勐)5月24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湖北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及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处理好依法监督、维护公益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展开。
《意见》立足全局,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置于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作为服务湖北省经济发展大局、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从基本要求、工作部署、机制衔接、经费保障、个案办理等各个角度,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法院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出了丰富而有力的具体举措,有效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形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的整体格局中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