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出台保障住房新政 明确四类家庭优先实物配租
湖北日报讯(湖北日报记者雷巍巍、通讯员王剑)5月14日从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黄石市出台“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首次明确提出保障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等家庭优先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指向符合申请公租房保障条件对象,按规定程序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方案,实物配租对象包含三类:一是人均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和优抚对象,以及具有黄石市户籍的其他无房人群;二是在黄石市区居住和就业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无自有住房人员等;三是无自有住房的企业引进人才、来黄创业人员。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2018年增加‘重点保障对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等家庭优先进行实物配租’的内容,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黄石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方平介绍。
据了解,2017年黄石本级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4平方米,2018年升至1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