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大冶通报案件延伸到案发地
原标题:宣布处分决定由“一站式”变“多站式” 大冶通报案件延伸到案发地
湖北日报讯(湖北日报记者雷巍巍、通讯员郭圣发、柯小奇)“虽说是别人的事,一字一句却在警醒自己,引以为戒。”5月8日,大冶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吴著怡提起一周前参加的案件通报会,感叹“深受教育”。
4月27日,大冶市城投公司会议室气氛格外严肃。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对一位公职人员党纪政务的处分决定,公司党委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参加。“……给予尹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通报刚念一半,有人小声议论,“尹某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已调离大冶市城投公司多年。”“既是调走的干部,为啥会到城投公司宣布处分决定?”
“尹某‘出事’时是大冶市城投公司干部,我们选择在这里宣布对尹某的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也有助于城投公司开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大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解释。
2018年以来,大冶市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思路,宣布干部处分决定由过去的“一站式”变为“多站式”;做细做深做实“靶向警示”,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梳理,精准锁定干部违纪违法案发地,在哪个岗位出问题,宣布处分决定就延伸到哪里。
同时,大冶市要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堵住漏洞,减少类似问题发生。2018年以来,大冶市现场宣布处分决定44人、5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