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多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2018年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7年襄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多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7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精神,认真遵循“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基本司法政策,依法充分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了253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3件、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3件,收案数较2016年同比上升86.03%;结案223件,较2016年同比上升114%。
近年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精品案件工程,认真审理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石花酒业注册商标“霸王醉”被侵权一案。襄阳中院判决侵权人圣广酒业公司赔偿石花酿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属于侵权商标权民事案件中赔偿数额较大的典型案例,该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受到石花酒业及社会的关注与好评。
被告人胡某等4人假冒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注册商标案。2014年8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胡某作为主犯,租用场地,安排公司员工对收购的旧发动机进行清洗、组装、喷漆翻新、打发动机编码及流水号,在发动机机体贴上假冒注册商标的铭牌,并将假冒东风康明斯品牌发动机销往湖北、福建、山西等地,非法经营数额80余万元。被告人胡某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假冒东风、康明斯等三种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管理制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数额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件呈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武汉华夏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襄阳铜锣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2年9月28日,武汉华夏公司取得“九街十八巷”文字在商品房建造这一服务项目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并未使用或授权他人在商品房建造领域使用该注册商标。2012年9月14日,襄阳市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将老樊城 “九街十八巷”片区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立项,由襄阳铜锣湾公司建设开发,项目名称就确定为“九街十八巷”,而且襄阳铜锣湾公司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对老樊城古街巷文化进行了进一步整理发掘和宣传,使该项目在襄阳具备了较大的影响力。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设项目开发和商品房建造不属于相同服务,也不属于类似服务,襄阳铜锣湾公司在建设项目开发中使用“九街十八巷”文字没有侵犯武汉华夏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依法保护了襄阳自主创立的企业品牌。本案一审宣判后,武汉华夏公司服从判决,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件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到最高法院参选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将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行政一审案件提级审理,与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一并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开启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同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惩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发挥了刑事审判在制裁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优势作用。(文 刘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