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_fororder_广告1
荆楚大地
新闻热线:027-88153686
长江入湖北第一关的“疫”线守门员战疫赛道上有一种汉马版的暖心服务物业小哥骑单车给居民运套餐 100多斤猪肉挂满车把隔离点内中风老伴得到悉心照顾 七旬老人“实名”视频致谢妇女节6名一线工作者讲述抗疫故事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 力争做到战“疫”和战贫两不误武汉:用爱心打通居民服务“最后100米”父亲走了 她沿着父亲的脚步踏上防疫一线湖北十堰“90后”女辅警创作漫画为战友一线战疫加油湖北省首批稳岗返还5.53亿元 惠及企业10.35万家武汉:三类地点全部实现“床等人”硚口武体方舱医院“休舱”【战疫最前线】除了治疗新冠肺炎 疫情中的医护人员还做了这些暖心的事浦发银行潘卫东:加速数字化转型 促企业复工复产 保民生服务畅通江夏区方舱医院首批23名患者治愈出院碧桂园采购10吨防护物资直飞运抵武汉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向全省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发出倡议武汉实现核酸检测日清日结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实施康复隔离的通告(第16号)组图:拿起儿时笔 手绘战“疫”情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江夏中医医院170多名患者治愈出院张定宇妻子为新冠肺炎患者献血浆两次病危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专家:中医药全程干预效果好致在湖北留学生(中、英、法)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209名滞留同胞乘国航包机回家武汉开发区城管队员24小时待命 每小时给道路桥梁量一次“体温”武汉见证:急难险重有我子弟兵武汉百万中小学“线上开学” 特殊典礼开启新学期湖北交投鄂西高速职工用“五谷杂粮”作画 为武汉加油祈福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民监测体温的几个问题的答复武汉三种方式强化发热病人排查社区防控:筑牢第一防线寂静的城市 坚守的市民湖北郧西:54个宝宝在疫情中平安降生转运首批患者的车辆抵达火神山医院武汉市定点医院病床使用情况(统计时间2020年2月3日23:00)一首《武汉伢》传遍大江南北武汉市定点医院病床使用情况(统计时间2020年2月2日23:00)湖北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对违纪违法者坚决查处武汉市金银潭医院20名患者集体出院17个文艺人共谱《武汉伢》《战书》如确有需要 武汉将申请进一步延长春节假期武汉市中小学从2月10日开始线上开课武汉市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用渐冻的生命托起信心与希望武汉协和医院11名医护人员病毒核酸检测转阴湖北将在3天内扩大防护服等医用物资产能禁行首日 武汉商超供应有保障武汉雷神山医院开工 12天内交付

湖北租赁新政: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可建租赁房

2018-04-26 10:19:15|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杨坤林|责编:孟慧

  新增省级试点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可建租赁房

  租赁新政,力保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25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10个部门已联合出台《关于因城施策规范有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到2020年,湖北省基本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建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制体系,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宜昌、襄阳、十堰成省级试点

  每城必有1家国企参与

  2017年7月,武汉入选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2017年10月,公布首批26家住房租赁试点企业;2017年11月,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线,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租赁试点50条扶持政策。

  按通知要求,各地将准确分析预测住房租赁市场需求,有计划培育引导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18年,武汉市要继续积极开展住房租赁国家试点工作,完善地方法规、增加房源供给、提升企业规模、创新监管体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试点成果。

  武汉市房管局提出,2018年,武汉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约100万平方米;扶持发展不少于5家、运营管理租赁住房5000套(间)以上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

  而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等人口净流入城市,则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将扶持一批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地一批租赁住房项目、建成运行一个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一项租赁监管服务制度。每个试点城市确定不少于1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其他市州则要规范租赁行为、完善监管制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住房租赁试点。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可每年提取一次付房租

  租房生活,方便工作、生活很重要。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按照工作、学习、生活人口平衡的原则,在工业园区、商业、办公、学校等住房租赁需求集中的区域,新建、配建租赁住房。

  租房客往往收入有限,对租金变化很敏感。通知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经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则按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外地人租房,可按规定申办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登记手续。目前,武汉、宜昌、襄阳已出台政策走向租购同权。如襄阳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权益。宜昌规定,承租人可将租赁住房作为合法稳定住所,承租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搭建监管平台保障交易安全

  企业纳入“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

  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一环。通知在全国率先提出对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全省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备案、信用管理、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经营出租屋套(间)数、从业人员数量等企业标准和管理标准。鼓励信用良好的住房租赁企业在湖北省范围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经营。要比照酒(旅)店业管理方式,探索推行门禁管理和视频管理系统,应用智能安防系统,采集、核对租住人员信息。

  省级也将搭建湖北省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各地通过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服务,信用评价、租赁消费金融及公积金提取支付服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服务等。

  通知还提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经营出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将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模式,将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国有企业的房源,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各地空置公租房按照湖北省政府已审核批准的方案,可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

  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

  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可建租赁房

  试点城市可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还可在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允许按规定分期缴纳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金。允许试点城市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调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未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未超过15%的工业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利用空闲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但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工商局等部门将制定并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租赁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各地要明确当地最低人均租住面积、每间房屋居住人数、基本治安和消防等安全条件,加大对违规改建出租、违规群租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彭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