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放管服”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原标题: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湖北日报讯 图为:2018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康林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要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当下,全国多个省市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以期在改革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湖北省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的先行者,通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市场发育,形成了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的“湖北模式”。进入新时代,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我们唯有拿出“改革再出发”的决心和勇气,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打好“加减乘除”组合拳,更加彻底地“放”、更加有效地“管”、更加精准地“服”,率先打造审批少、流程优、体制顺、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才能使体制机制更强更优、特色亮点更明更亮,才能推动“湖北模式”向“湖北品牌”转型升级。
一、大力做“加法”,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
服务有为,发展有望;服务无为,发展无望。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服务“加码”,做到更精准、更贴心。综合监管机构必须强化“行政就是服务”的意识,思想观念上,从管制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职能定位上,从管理型机构转变为服务型机构;角色转换上,从公务员转变为“服务员”“店小二”;服务方式上,从现场服务转变为网络服务,努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按照湖北省政府“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要求,完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建成完善“全省一网”。深入开展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动交易中心、网上平台、自助终端、APP、微信等多端融合,推行网员注册、CA办理、项目登记、招标文件备案、保证h金收退、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合同备案等流程“上网上线”,让企业“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推行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网上办理,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现场引导、延时服务等制度,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服务科学化、便捷化、标准化。同时,开展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督促平台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进政务经济数据资源共享,及时与湖北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政务经济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对接,做好交易项目类型、数量、金额及节资增效比例等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监测分析、相关行业发展的预测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完善重要民生项目、精准扶贫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的容缺受理机制,主动为交易提速,节省交易时间,加快推进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着力做“减法”,打造规范透明的政务环境
“大道至简”。优化营商环境要瞄准“痛点”“堵点”动刀子,该放的权要放得更彻底、更到位,以政府一时之痛、换群众长远之利,打造简政放权的高地、行政审批的洼地,让企业轻装上阵。综合监管机构必须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要求,坚决破除制约公共资源配置的障碍,主动为市场解绊,深入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做到“五个必须、五个一律”。必须减流程,凡是涉及审批流程、交易流程、备案流程的规定,一律只减不增;必须破藩篱,凡是增设准入门槛、设置市场壁垒、歧视非本地企业的规定,一律废除;必须还权益,凡是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规定,一律纠正;必须降负担,凡是制度性增负、违规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规定,一律废除;必须强规范,凡是有权任性的问题,一律修订,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主动为企业减负,全面取消招标投标网员费、下调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推行电子招标文件免费下载,增加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建立公开清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项目交易过程、中标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协调扩大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暴晒”。
三、倾力做“乘法”,打造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转职能,提效能,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了市场活力的“乘法”。湖北省采取“8+28”的模式,省级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8大板块,市州将政府特许经营、国土整治等28类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交易,发挥了平台节资增效的积极作用。2017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规模达8726.76亿元,全年节资222.9亿元、增收77.06亿元。在此基础上,综合监管机构必须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推进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创新,协调有关部门对政府配置资源中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推动集体林权、碳排放权等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交易,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实现统一市场、公平配置基础上效率效益效能的提升。扎实抓好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政策的贯彻,放大创新的乘法效应,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取消对代理机构的资质限制,打破市场门槛,让企业进的来、留得住、发展好;认真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积极适应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缩小和规模标准提高的要求,研究落实非国有投资项目自主决定进场交易的措施,切实管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放开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挥好互联网经济增长倍增器、发展方式转换器、产业升级助推器的作用,坚持“以线上为原则、以线下为例外”,完善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推广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加快编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0%以上,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四、合力做“除法”,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监管要为公平营商创条件。对于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做好“除法”,坚决整治、严厉打击。综合监管机构要当好维护秩序的“生力军”、市场主体的“守护神”,管得更科学、更到位、更高效。加强在线监管,完善和用好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代理机构信息,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建立完善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明确检查比例频次,保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提高稽查随机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面达到100%。加强信用监管,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体系,抓好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应用工作,及时向“信用湖北”推送信用信息,推进联合奖惩,倒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从业意识。加强协同监管,依据《条例》明确综合监管机构的职能边界,实现“全省一体化”建设,发挥好整体优势、系统优势;并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行业部门的配合,推动出台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司法、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共享、联动预防监控、联动检查处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公布一批在湖北省有重要影响的典型案例,形成“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