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动扶贫“奶酪”就向谁开刀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实习生 周莹
湖北省委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以来,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月12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湖北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到脱贫攻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扶贫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各级纪委监委要持续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始终保持严厉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建始县花坪镇原民政办主任、残联副理事长郑州华等骗取民政救灾救助资金及助残惠残补助资金问题
2010年12月,郑州华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父母分别办理视力、肢体二级残疾人证,并于2011年至2017年7月为其申报并领取相关补助资金及补贴共25400元。2011年 3月至2015年12月,郑州华先后接受时任易家荒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王新安,镇农村福利院院长陈学文,镇民政办助理、残联专职委员谢永秀请托,违规分别为上述3人家人申报并领取民政救灾救助资金、惠残补助资金7000元、14000元和24000元。谢永秀还违规为其父办理肢体二级残疾人证,并申报享受相关补助资金及补贴共8600元。县纪委给予郑州华、谢永秀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陈学文、王新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资金。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大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锦明优亲厚友,为家庭出具虚假证明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
2015年、2016年,张锦明为其孙女出具虚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使其孙女违规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00元。2015年至2017年,张锦明在肖某某提供的虚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为其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致肖某某女儿违规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计1500元。樊城区纪委给予张锦明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民政办主任徐新华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 2011年底至2017年,徐新华将不符合条件的卫某某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在“大数据”核查期间仍未进行整改,致使卫某某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14660元。2016年,徐新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78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对因打架斗殴被刑拘的吴某某低保申请事项仍然审核通过。同时,徐新华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徐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浠水县兰溪镇蒿子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会来侵占贫困户农村低保金和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5年10月,浠水县兰溪镇蒿子岭村村民方某某、胡某某,找胡会来办理低保,胡会来未经村评议公示,连同其他低保户资料直接上报镇民政办。2016年1月,镇民政办、县社会救助局批准了蒿子岭村低保户资格,而胡会来对方某某、胡某某谎称其低保未办下来,并在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从方某某和胡某某低保金存折中支取了 36460元据为己有。2015年至2016年,胡会来还多次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43750元,并将其中4000元据为己有。2017年1月,胡会来利用掌握的扶贫户汪某某“一折通”、户口本等资料,私自支取汪某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700元。此外,胡会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胡会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县人民法院判处10个月的拘役。
潜江市老新镇农科村党支部书记杨代成等人弄虚作假、伪造招投标文件申请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6年9月,为逃避市级招投标,老新镇农科村党支部书记杨代成、副书记杨克阶及镇经管站副站长王道远商议,将总投资72.5万元的工程项目分解为28万元和44.5万元两个工程项目。因未在“三资”管理平台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导致在镇招投标中心对28万元工程招投标时,仅有一家公司投标。2016年10月,杨代成等人先通过议标将28万元工程发包给该公司,未经招投标又私自将另一工程也交给该公司承建。并且分两次伪造工程招投标资料,申请扶贫资金共计54.8万元支付给该公司。老新镇纪委给予杨代成、王道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克阶党内警告处分,市经管局免去王道远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