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通报5起“不认真”案例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屿、通讯员襄纪廉)4月12日从襄阳市纪委获悉,襄阳市通报5起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的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绷紧“讲认真抓落实”之弦。其中,襄阳市旅游局因一人工作疏忽,导致全体执法人员错过考试,失去执法资格。
2016年,襄阳市旅游局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科王承振工作疏忽大意,未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相关规定落实填报工作,致使襄阳市旅游局所有执法人员错过当年湖北省执法资格报名考试,失去执法资格。2018年2月,王承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其他4起典型案例还包括:襄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税费管理二科税收管理员查学华履职不力,导致纳税人累计欠缴社保费被“市民问政”曝光;襄阳汉江检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财务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将钱款转账导致被诈骗;襄阳市襄城区城管局四海城维公司履行垃圾清运职责不到位,导致某单位垃圾停运二十余天;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办公室主任唐国芳、会计宋天红履行财务报销审核把关职责不到位,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多批次违规报销超标准超范围费用。这些典型案例都在2018年初得到查实,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党内警告乃至严重警告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