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首次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原标题:水土保持首次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考核优秀优先安排投资 不合格被约谈问责
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吴遵雄)4月12日从湖北省水利厅了解到,《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日前下发,从2018年起,将对各市州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这是湖北省首次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到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根据《办法》,考核由湖北省政府统一组织、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实施;明确考核重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湖北省政府审定后通报,相应成果作为《湖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考核的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市州优先安排项目和投资;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湖北省政府约谈、问责,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