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
长江日报讯 4月9日,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武汉市纪委、武汉市委组织部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公务活动中,接待单位怎样安排用餐?
武汉市纪委:关于公务接待用餐问题,上级纪委曾出台相关规定,如果确实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对安排工作餐一次之外的其他用餐,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收取餐费,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网友:国家规定政府机关要带头录用残疾人,作为省会,武汉不妨在这方面作出表率,可以拿出一定的专项岗位招聘残疾人。
武汉市委组织部:在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我们鼓励招录单位特别是残工委成员单位设置合适职位招录残疾人。2012年,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曾设置专项职位招录听力残疾人。根据规定,各单位招录公务员必须在有编制和职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武汉市及湖北省其他市州并不是每年都有招录职位计划。在今后的考录工作中,我们将充分维护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继续鼓励和支持各级机关招录残疾人。感谢您对武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关注和残疾人事业的关心。
4月10日8:30—11:30、14:30—17:30,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市编办将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可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留言。 (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