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面构建财政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李经锋、吕晓红)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朝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又推进了一大步。2014年至2017年,湖北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额度从287亿元一路猛增到900多亿元,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湖北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据了解,针对项目管理“九龙治水”、财政专项资金“撒胡椒面”“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顽疾,湖北省从2011年起开始探索财政资金省本级统筹整合,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2014年又将统筹范围扩大到县级财政,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8年,省级财政又将22个部门79个专项跨部门资金整合为八大类,即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节能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明确职能归口部门为牵头部门,会同参加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大专项的预算编制。
2018年,湖北省将进一步推进省级层面资金整合。省级在预算编制环节继续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源头整合,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专项清理整合归并。探索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即湖北省有关部门根据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给予地方不同的统筹权限,实施差别化管理。
县级层面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方面,湖北省要求先加强行业内资金整合,后推动行业间资金统筹,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