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办税事项清单 144个“最多跑一次”81个“一次不用跑”
人民网武汉3月31日电 144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其中81个“一次不用跑”。3月30日,湖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布《湖北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该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湖北省范围内实施。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推行网上办税、提升办税效能等多方努力,多措并举,让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办结的全过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申请、受理、办理、反馈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实现办税“不见面”“零上门”。
这次发布的《清单》具体内容包括: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5大类144个事项。其中:报告类事项18个,发票类事项21个,申报类事项64个,备案类事项22个,证明类事项19个。按事项受理税务机关看,涉及国税业务事项104个,地税业务事项77个,其中,国地税通用业务37个事项。按湖北新增事项分类看,湖北结合实际创新增列了5大类43个办税事项,其中:报告类事项新增5个、发票类事项新增5个、申报类事项新增18个、备案类事项新增3个、证明类事项新增12个。新增事项中,涉及国税业务事项新增18个,地税业务事项新增17个;国地税通用业务事项8个。
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有5大类81个事项。其中:报告类事项17个,发票类事项9个,申报类事项46个,备案类事项8个,证明类事项1个。涉及国税业务的“一次不用跑”事项包括5类46个,分别为报告类事项12个,发票类事项9个,申报类事项21个,备案类事项3个,证明类事项1个。涉及地税业务的“一次不用跑”事项包括3类45个,分别为报告类事项10个,申报类事项30个,备案类事项5个。
总体归纳是,湖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有144个,其中有81个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按国税、地税事项来分,国税有“最多跑一次”事项104个,其中“一次不用跑”事项有46个;地税有“最多跑一次”事项77个,其中“一次不用跑”事项有45个。
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可俭介绍,“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有利于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纳税人办税渠道的畅通感、申报缴税的便捷感,也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营造更优质的税收环境,进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