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要牢记权力来自人民 黄石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涂洪春 曾光 “以前总以为宪法高高在上,原来工作中的一件小事,都能在宪法里找到依据。”3月28日上午,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社区居委会内,就业专干谢玲玲在交流宪法学习心得时如是说。 谢玲玲给同事们讲述了亲身经历的一件事:社区里有个姓刘的小伙子,20岁出头,父母离异,跟奶奶住在一起。小刘早年打过几份零工,都没坚持下来,在家玩了好几年,也不愿意找工作。“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能成天在家闲着啊。”2017年7月,小刘的奶奶找到谢玲玲,请居委会帮忙劝劝小刘,去找份工作养家。 数次登门做思想工作、送上十几家企业的招聘信息、亲自带着小伙子去应聘……最终,在多名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小刘进入一家制造企业,成为一名工人,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以前我只是认为,小刘应该去工作,因为他们家里负担不起。”谢玲玲说,深入学习宪法后她注意到,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小刘应该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利。“居委会的工作纷繁复杂,应该把落实宪法作为主轴。”社区综治办主任刘芳认为,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该享受的权利,同时也履行好该履行的义务。“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宪法指明了工作的方式方法。”刘芳对照宪法第二十七条说,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听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热烈讨论,该区普法办主任沈吉祥表示,依法执政,归根结底是依宪执政,在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精神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先明白权力从何而来。“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必须牢记,我们行使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沈吉祥说,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就要用好权力,更好为人民服务,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黄石市普法办主任刘安定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宪法学习活动将在黄石上下各级党政机关集中展开,要让机关工作人员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从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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