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宪法普及进乡村 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涂洪春 春日暖阳,空气中飘荡着油菜花香。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远大社区居委会广场前,一排普及宪法的宣传栏格外亮眼。 71岁的村民廖金安品读着宣传栏中的文字,点头称赞。这个在外打拼30多年的老人,是村里的普法带头人。 “宪法中说,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人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些很有必要在农村普及。”廖金安说,早些年,村民之间容易因为宅基地扯皮,原因就在于不懂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说话间,村里的法律顾问范权清律师来了,他要为村民上一堂宪法普及课。居委会的会议室里,40多位村民陆续到来。 范律师先从宪法的序言讲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他的讲解,引起共鸣。 “特别是这几年,我们农村人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国家强大了,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好。”廖金安说,宣传好宪法,可以让村民们了解国情,更加自信,认清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守法。 “国家新颁布的宪法,对普法工作有了新要求,也为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带来了好契机。”孝感市孝南区普法办主任刘向东认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法律意识的建立就如同一棵大树的生长,有了结实的树干,才能枝繁叶茂。 这边,宪法课堂火热开讲;那边,对于宪法的探讨逐步深入。 在孝感市陡岗镇袁湖村,村支书袁少敏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蒋浙成正相互交流。 “此次修改宪法,建立在四个高度自信上,作为基层干部,我们也应该更加自信,要放开手脚,敢于探索,勇于攀登。”袁少敏说,2015年,他在村里试行“1+X”模式,用一个村民理事会加若干个村民协会的架构,发挥村民自治在乡村管理中的作用,效果不错。接下来,他要进一步创新,推动乡村振兴。 蒋浙成建议,普及新颁布的宪法,尤其要突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让村民们建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打开乡村发展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