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九大行动呵护江水清流
湖北日报讯 (记者戴文辉、通讯员叶相成)湖北省十堰市近日出台长江(汉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确保境内汉江干流和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以上(总氮除外),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九大行动分别为: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土壤及磷污染治理、水上污染综合治理等。其重点工程包括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18.9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8平方公里;严禁在境内216公里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造纸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禁在汉江及堵河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2019年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出水排放达到一级A以上标准;遏制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依法强制报废或限期淘汰不达标船舶,推动港口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