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王玲 汉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人物资料:王玲,46岁,汉阳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女法官,多次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汉阳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调解能手”“优秀职工”,荣记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各一次,先后荣获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人物故事:
2014年底,汉阳区人民法院承担了“全国首批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任务。2014年11月14日上午,王玲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2件轻微刑事案件,用时仅68分钟,这是湖北省首例适用远程视频审理的速裁程序案件。
工作中,王玲大胆创新,逐步摸索出一套“两确认三告知四集中”的“二三四”刑事速裁案件新模式,确保刑事速裁案件“简程序不减权利”。为了节省审判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在审理刑事速裁案件时,在开庭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做到“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执行”。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2015年9月,作为湖北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基层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刑事速裁审判团队,王玲挑起整个刑事速裁审判团队的重担。
在一起盗窃案件中,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在服装店盗得1件价值4000余元的皮服后被店主发现。王玲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是被告人正在盗窃该皮服时就被店主发现,系盗窃未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未遂,是以盗窃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才追究刑事责任,而该案被盗物品价值4000余元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经与公诉人沟通,公诉人撤回了本案的起诉。
近三年,王玲的平均年结案数超过450件,每年结案数位居全庭第一。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7日,当庭宣判率100%。办理的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重大改判,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件涉法上访。(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王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