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崔逾瑜、通讯员方辉)副食店销售的食盐有异味、废弃厂房无证加工食盐……7月底,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刚刚结束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共查获14起涉嫌非法经营、假冒食盐类案件和66条违法线索,目前转入行刑衔接、深入调查阶段。
自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位后,湖北省食药监局迅速组成4个督查组,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对湖北省各地食盐案件线索展开督查。经查,自2017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等5人在应城市某废弃厂房内,无证加工分装“云鹤牌”食用盐,贩卖赚取差价。经鉴定,其生产销售的“云鹤牌”食用盐为假冒产品,共计36吨,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这些案件及线索,湖北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逐一分析,厘清工作思路,明确查处意见。对达不到刑事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由省食药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配合公安机关继续追查;对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由湖北省公安厅督办;对66条假冒食盐案件线索,按线索所在地,交由相关食药监局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