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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启动 线上线下“就近”参保

湖北日报2022-09-08 16:36:29

  原标题: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启动 线上线下“就近”参保 享多种看病报销待遇

  从湖北省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从9月7日起开始,持续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每年9月至12月是湖北省城乡居民缴纳下年度基本医保费用的集中参保缴费期。目前,湖北省居民医保已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市域内参保居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和住院待遇(含生育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用额外缴费。

  为让群众方便、快捷地办理参保缴费,目前,湖北省可提供多种方式“就近”参保。“家门口办”,个人首次参保时,凭身份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登记;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代征银行网点等地进行线下缴纳个人参保费用。“不见面办”,群众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方式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套餐联办”,通过医保与税务部门系统联通、协同联办,实现新生儿及普通居民参保登记、居民参保暂停或终止等的一站式、一网办理。“帮办代办”,保留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在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代办渠道。

  省医保局介绍,今年,该局已联合省税务局就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全省医保基础信息库,精准锁定应参保未参保人群,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上门宣传、贴近服务,确保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同时,针对困难人员,各级医保部门按照“照单全收、不落一人”的原则,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卫健、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湖北日报记者龙华、通讯员黄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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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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