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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对3年以上未结案件限期结案

湖北日报2021-06-08 10:44:11

  6月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队伍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情况。

  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旺发介绍,今年5月,省法院组织14个中级法院,对2018年以来全省中、基层法院审理的“五类重点案件”进行全面交叉评查,共评查案件5321件。

  “五类重点案件”是指2018年以来的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案件、改变定性案件、判决无罪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以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

  湖北省法院制定下发《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方案》,全省法院坚持逐案严格评查,并迅速核实评查组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整改。

  “省法院将充分运用评查结果,结合顽瘴痼疾整治,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素质,提高司法办案质效。”侯旺发说。

  整治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湖北法院健全积案清理的长效机制,对超审限甚至久拖不决案件,进行常态化、动态化跟踪管理;建立未结案件台账,加强对1年以上未结案件督办,对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倒排工期、限期结案。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突出问题,各法院与有关政法单位通力协作,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纸面服刑”等问题,重点核查。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湖北法院收集意见建议3300余条,确定班子领办重点项目139个。(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曾雅青、通讯员蔡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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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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