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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推动赏花游最高奖补500万元

湖北日报2019-07-15 11:17:00

  7月10日获悉,加快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发展,武汉市出台奖补办法,对符合条件与标准的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建设项目给予奖补,其中最高金额可达500万元。

  据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的《武汉市乡村休闲游(赏花游)项目建设奖补办法(2019-2020年)》,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区内建设的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游合作社、旅游特色村、休闲农业、特色赏花游项目,以及举办的农事、赏花会节活动,均可以享受奖补。

  其中,新建、扩建特色赏花游园区最高奖补500万元,提档升级项目最高奖补100万元。对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参与经营农家乐和乡村民宿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扩)建具备采摘休闲体验功能、对市民开放、规模100亩以上的林果茶基地,特种水果每亩奖补1000元。

  建设景区内主干道路,依照不同宽度分别按每公里20万元、25万元和30万元奖补,1.5米宽以上次干道和游步道每公里奖补10万元;新建旅游厕所A级每座奖补10万元、AA级每座奖补20万元、AAA级每座奖补30万元,购买移动厕所给予50%的奖补。景区和赏花基地生态停车场,最高奖补42万元。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景观水体修复按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经营,组建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享受原标准1.5倍奖补。(湖北日报记者 李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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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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