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获悉,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公司”),目前已停产并交纳罚款,同时表示将认真整改,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坚定不移地以绿色发展为理念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据介绍,5月6日,生态环境部向湖北省反馈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指出鼎龙公司等重化工企业2016年以来多次超标,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至“回头看”时仍未彻底解决。
5月21日至22日,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联合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鼎龙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处理部分设施擅自停运、用锅炉冷却水稀释污水排放及通过废旧管道偷排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
5月24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对鼎龙公司上述环境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3日该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鼎龙公司停产整治,并分别对3项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30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湖北日报记者 陈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