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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湖北日报2019-05-13 09:06:51

  原标题:落实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我省1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湖北省12项工作入选,其中省级5项,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潜江市、宜都市、京山市各1项,襄阳市、保康县、孝感市孝南区同1项。

  获得督查激励的5项省级事项是: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此外,武汉市被认定为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宜昌市被认定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黄石市被认定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潜江市被认定为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宜都市被认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京山市被认定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襄阳市、保康县、孝感市孝南区被认定为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湖北日报记者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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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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