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近日,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社厅印发《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标准。
本次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主要体现三大特点:
坚持问题导向。以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特性和发展规律为根本,以激发哲学社会科学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存在的分类不细、标准单一、重量轻质、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重点评价推动传承文明、理论创新、决策咨询、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坚持分类分层。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结合部属院校、省属院校、省级和市州等各层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能力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均衡推进湖北省各层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发展。
坚持科学评价。将政治思想评价与道德品质评价放在首位,健全和完善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成果采纳转化、引用率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文 江发权 罗东辉 屈静 编辑 张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