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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兑付首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湖北日报2018-11-23 09:02:02

  原标题:举报身边不法线索 激发群众主动防范 我省兑付首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11月20日从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宜昌、恩施等6个市州近期陆续兑付首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资金9800元。

  实行非法集资线索有奖举报制度,是实现非法集资案件早发现、早处置,推进风险“源头治理”“打早、打小”的重要手段。2017年初,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线索举报人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目前,有奖举报制度已在湖北省逐步落地,湖北省17个市州均已制定实施细则。

  5月,仙桃市民张先生举报一家日用品经营部有非法集资嫌疑。仙桃市处非办立即联合工商、公安、银监等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日用品经营部打着“爱老敬老”的名义,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向老年人开展吸收存款业务。随即,公安部门对该日用品经营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按照举报奖励办法,仙桃处非办奖励举报人300元。

  6月,恩施州恩施市处非办接到市民举报,某汽车服务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发现,该公司利用手机APP软件,向社会公众进行车辆股权众筹,设置股权利率为17%。恩施市随即责令其停止股权众筹,清退非法集资款,并奖励举报人1000元。

  目前省内已有宜昌、恩施、十堰、荆州、仙桃、天门等6市州共实现举报奖励资金兑付10起,累计兑付金额9800元。

  此间,湖北省各地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等简便、快捷的多维度的举报载体,提升群众有奖举报的参与度和便捷性。仅三季度,湖北省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共接到涉嫌非法集资举报线索146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获取举报线索后,立即向行业主(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确保举报线索落地收效。

  对于奖励资金,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部分市州还建立起专门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基金,如恩施州设立了100万元的有奖举报资金池。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效果,湖北省打非办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兑付流程、强化线索核实,做到线索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充分发挥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的监测预警作用。(湖北日报记者张阳春、通讯员吴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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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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